各位老师: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对2012年立项的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老师认真做好结题总结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也可在学院网站学术研究专栏下载。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老师按时结项,课题研究如需延期,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由科研院人文社科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二、本项目资助成果均应当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及项目编号(SK2012XXX)。
三、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附在总结报告之后(装订成册):论文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著作提供原件或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复印件;权威机构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包括校外项目立项书、成果要报、采纳文件,获奖证书、鉴定证书等;
四、请各位老师于2014年10月24日(周五)前将 “总结报告”(及成果附件)纸质一份、电子版(发至fanxiaoying@mail.xjtu.edu.cn)报送人文科研范晓莹处(主楼E座0708室)。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总结报告(2014版)
联系人:范晓莹
电 话:82664449
邮 箱:fanxiaoying@mail.xjtu.edu.cn
人文科研
201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