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教育厅已正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分类
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陕西普通高等学校。
(二)申报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推荐的著作、论文及普及成果以公开出版、发表的时间为限,调研、咨询报告以被采纳时间为限。
(三)奖项推荐条件
1. 推荐奖项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2)论文奖;
(3)研究报告奖(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4)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
请各推荐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研究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成果完成人须填写并提交《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以及评价、引用、证明材料)。学术译著(译文)需附原著(原文);以外文出版的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论文需附中文翻译。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的审核:2017年5月18-5月19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1套(包括《推荐书》1份、成果及附件材料原件)和《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报社会科学处进行审核
(三)校内公示:2017年5月22-5月26日,按照《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第十二条,进行申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2017年人文社科成果推荐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网络申报
申报系统为http://kygl.sneducloud.com“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各单位须在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二)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5月31-6月2日,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教学主楼西20层)。
《推荐登记一览表》及《推荐书》(须为申报系统导出),《推荐登记一览表》中的内容必须与《推荐书》中内容一致,所有填写内容均应有附件材料予以对应,无附件材料者,初审时不予通过,附件材料须提供目录。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
1、《推荐登记一览表》1份(附件1-1)。
2、《推荐书》1式3份(附件1-2)。
3、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3份(不再退回),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3份(原件教育厅审核后即退回)。
4、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3份,佐证材料需要原件(附件材料的原件教育厅审核后即退回)。
5、各推荐单位要对其推荐的成果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教育厅通知及相关附件请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栏目,也可从本通知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联 系 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Email: sqh.60@mail.xjtu.edu.cn
附件:
1、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0号)
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704/28/12162.html
1-1、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
1-2、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
2.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704/17/12075.html
社会科学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