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西交人〔2013〕62号)(见附件1)的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教学型副教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西交人〔2013〕61号)(见附件2)的要求,学院2012年教学型副教授聘任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师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二)资历条件
1.担任讲师且承担学校公共课、大面积基础课主讲任务满12年。
2.从2013年起算,申报者连续两次申报间隔时间必须满2年。
3.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号)文件要求转聘其他类别岗位人员不得申报。
(三)外语条件
通过国家职称外语考试或符合当年《西安交通大学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二、业务条件
任讲师期间完成岗位任务,考核合格,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承担学校公共课、大面积基础课主讲任务满12年。
(二)任讲师近12年以来,承担学校公共课、大面积基础课年均授课不低于256学时,主讲过2门不同课程。
(三)任讲师近12年以来,每年的教学效果均为优秀、并得到师生普遍好评。
(四)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2.主持课程改革项目或教改项目等;
3.有主编或参编教材出版,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刊物上发表教改或教学法研究方面论文等;
4.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以第一获奖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竞赛奖等。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三、岗位设置
本次教学型副教授岗位全校设置5个,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的应聘人选不超过2名。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者向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
2.教学积累资料:能够反映本人教学过程的教案、笔记、教具、ppt等相关资料。
3.任讲师近12年来,授课效果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学院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任职年限与学位要求、外语成绩等条件,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应聘。
(三)教学质量评价
由教务处负责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教学质量评价,评价采用学生评教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学生评教:学生在所修课程考核结束后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
2.专家评价:学校聘请校教育质量专家督导组成员(不少于五人)随机听课,在规定时间内每位专家至少听课一次并作出书面评价。
(四)学院评议推荐
学院聘任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应聘人的业务水平进行考察评议。聘任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组考察评议意见,参考系(所、中心)主任推荐意见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在院内公示后,按照学校确定的推荐名额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
请各位申报者于2013年7月27日前,将《应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应聘教学型副教授岗位人员信息审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信息中心李倩老师处(E603室)。
逾期未报名者,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工作。
best365网页版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