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 best365网页版 >> 人才培养 >> 博士生培养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12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简章
2012-04-06  点击:[]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是国家在现行的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渠道之外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渠道,不涉及学历证书。现将2012年西安交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注册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注册资格:

1.申请人必须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二、接受学科:

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了一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学科,均可接受注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申请,具体专业目录请参阅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接受导师:

申请者须直接与我校有关学院联系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在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登录,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本年度招生总数为0-4名(包括统招博士与同等学力博士),在读博士生超过20人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招生。

四、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30日

五、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s.xjtu.edu.cn),进入右上角“近期焦点”栏目中的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西安交通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注册表”。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在报名时间内,按照下面第3条指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费,并携带以下材料,到申请学科所属学院报名:

(1)西安交通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注册表(双面打印);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6)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7)校本部教职工须经人事处同意,军队在职干部须持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方可进行报名;

(8)报名费收据。

外地申请者可先将报名材料于2012年4月30日前,用特快专递寄达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讯地址见十二),但须在综合考核前到学院进行资格确认。

3.报名费

所有报名者必须于4月30日前完成报名费的缴费,否则报名无效。缴费方式请尽量选取到现场缴费,特殊情况用银行汇款缴费的需注明。

报考学院

现场缴费

银行汇款

报名费

机械、材料、能动、电气、电信、航天、管理、理学、数学统计、人文、法学、生命

财务处收费中心(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主楼A座205室)

汇款地址

西安交通大学

200元

本地交现金外地可汇款,须注明:2012年同力XX学院XXX(姓名)】

开户行

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

银行帐号

3700023509088100314

医学院、经金

财务处第三核算中心(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医学办公楼一层1308室)

汇款地址

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行

西安市工商行小寨支行

银行帐号

3700021609088102817

六、综合考核:

2012年5月1日—2012年5月20日

学院应聘请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包括指导教师本人)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同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或其他必要的形式),考核方式和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通过者签署协议并于2011年5月25日前提交到学院,学院须在5月30日前将考核合格者名单报送学校。

七、缴费并领取注册通知:

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10日

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协议要求在财务处收费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到学院领取接受注册申请的通知。

八、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

申请人接到注册通知后,即可与导师联系,按照学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制订培养计划,并在网上选修研究生课程、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为我校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起,一般应在六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逾期则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导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自动终止。

九、学位申请: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2)完成有关学科的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具备我校申请博士学位社会评价的基本条件;

(4)具有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5)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其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十、相关费用:

1.住宿费

如需学校安排第一学年住宿,须于报名时提出申请,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2.培养费

按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具体交纳办法按协议书执行。

十一、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4417 82668328

传真:(029)82660974

电子邮箱:xw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gs.xjtu.edu.cn

兴庆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雁塔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邮政编码:710061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3月20日


版权所有:best365网页版(中国)登录入口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