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工作定于14周(5月23日-5月27日)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丢失学生证的学生须在东校区的校刊编辑部(东一楼3层,校刊编辑部,时间:周一至周五16:30-18:00,联系电话:(82668014、82668247)办理学生证遗失声明后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办学生证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教务处主页可下载)。
2、因学生证严重损坏而需补办的,除不必挂失外,其他要求同上。
3、来学院补办时请携带附件中的材料。
本科教务
2011.5.24
附件:1、遗失证明
2、补办申请表
3、一寸照片一张
4、工本费1.2元
5、火车票优惠卡如丢失,重新购买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