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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1-12-08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规模、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选派规模

2012年我校可推荐60人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签约名额为50名,按照120%推荐),攻读博士学位推荐人员无名额限制。

(二)留学类别及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最好为双方联合科研课题):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一)选派工作要符合学校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二)坚持“三个一流”原则,即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师从一流专业导师。不包含港、澳、台等地区的院校;

(三)学生留学的学科、专业为国家重点选派的领域,包括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应用社会科学,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重点选派来自国家“985”科技创新平台和学校重点学科的学生。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

(四)留学人员同一国外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内接受留学人员的数量不宜过多。如国外导师同时为我校特聘/客座教授或国内外导师为同一教授时,不建议作为本项目留学人员的国外导师。

(五)同一国内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内派出联合培养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名。

派出渠道

(一)主要依托学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

(二) 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2012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

(三)利用我校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

有关留学信息将在学校公派留学网及时发布,请关注。

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⑤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四)全日制脱产在读(不包括委培、定向)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留学院校不免除学费,可向留学基金委申请学费资助,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国家每年学费资助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5%。

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院校全额奖学金资助者,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全日制博士生,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院校全额奖学金资助者,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对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刚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尚未开题,以及博士高年级即将毕业的申请人,不予推荐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选拔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上报审批”。

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分两批进行,2012年3月20日前选拔推荐第一批, 5月30日前选拔推荐第二批(根据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选拔工作(选拔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联系外方学校及导师,以取得外方院校免学费的正式博士入学通知书或联合培养博士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及邀请函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2012年3月1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的留学候选学生名单(联培需排序,电子版发至校公派联合办公室信箱gongpai@mail.xjtu.edu.cn)交相关负责部门(联培:研究生院;攻读学位:国际处)。

3、2012年3月5日前后,学校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公布推荐候选人。

4、2012年3月5日至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整理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5、2012年3月15日,候选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6、2012年3月20日,学校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12年5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8、2012年7月起:录取留学人员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国手续和离校手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二)第二批选拔工作(根据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仅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2012年5月3日起,拿到博士入学通知书的研究生进行预报名。

2、2012年5月2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的留学候选学生名单(电子版发至校公派联合办公室信箱gongpai@mail.xjtu.edu.cn)及候选人材料交国际处;仅推荐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3、2012年5月20日至2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整理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4、2012年5月25日,向国际处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5、2012年5月30日,学校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2012年6月底,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2012年7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派出及管理

1.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2.留学期间,留学人员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在国外留学期间,留学生须与学院和导师保持联系,并作学习、研究进展情况的阶段性汇报。

八、其他

1、公派留学相关网站:

1) CSC 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Zhuanti/d0f98c54383d46d49d8924c0cd49f735.shtml

2) 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国内学生类申请人用)

http://www.csc.edu.cn/Chuguo/7c299ce78b7640009e029423244a65af.shtml

3) 西安交通大学公派研究生信息网

http://gs.xjtu.edu.cn:8080/graduateschool/common/index.jsp

2、联系人:

联合培养博士生:邓志玲(研究生院,82668580)

攻读博士学位生:段春玲(国际处,82668369)

公派项目联合办公室信箱:gongpai@mail.xjtu.edu.cn

校公派项目联合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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