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2〕1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4号)文件精神,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在2012年继续进行。现将我校参与评选工作的几个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西安交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按照科学、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其科学研究应在本门学科有创新与突破,能够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中心)务必通知到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经导师推荐,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后于2012年2月23日前将学院评选结果报研究生院(请按一级学科对申请人排序,纸质排序名单由学院盖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报陕西省学位办参加省级评选;省级评选通过者再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四、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
2.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请按顺序整理,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注:推荐表的“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一栏须有学院盖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意见与签字)
3.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4)。
注:1)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散页)顺序整理,不要自行装订,研究生院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复印装订工作。
2)若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目前为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需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评定时间的证明材料。
3)请另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与被SCI、EI收录情况证明(须加盖查新章);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二)电子材料
1. 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 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 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要求,可能随机抽取国家图书馆保存的博士学位论文代替各单位报送的部分博士学位论文送评。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请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3.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六、有关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2.整理材料时,要严格按申报要求做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严谨求实。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下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田野
联系电话:029-82664417;13619281691
传真号码:029-82660974
电子邮件:xwb@mail.xjtu.edu.cn
办公地址:教学主楼1311室
八、其他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将在全国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学校也有相应的配套奖励措施。各有关学院应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给予充分重视,以评选工作为动力,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参加申报的论文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