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客观评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由研究生院负责学位论文送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位论文送审条件
1.自通过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之日起,在五年内已完成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 在读期间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一篇,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
二、 学位论文送审程序
1. 学位论文撰写符合交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完成后应由导师组织过预答辩并通过,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受理论文评阅和答辩。
2. 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的提交,申请医学等学位的学员如有三级专业,请在填写学位申请信息的时候加上。
3. 提交学院进行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审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并且合格。
4. 打印好的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和评审费450元提交学院;
5.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和评审费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为3月20日前,秋季学期为9月20日前。
三、 其它事项
1.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未通过者至少应有半年以上时间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的论文请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2. 校学位办受理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答辩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地点为兴庆校区教学主楼1311室。
3. 有关表格请在研究生主页中,“资料下载”栏目或登录“学生服务”系统进行下载。
4. 2012年春季学期论文送审时间延长至3月30日前。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