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
西交教〔2012〕94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格认证的统计、审查、备案工作。
二、落实题目,组织选题审议会。各学院应组织院教学委员会对本学院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查,将选题中存在的工程设计题目偏少、软题目偏多、题目偏大、一位教师连续几年所指导学生的题目相同等问题预先解决。工科题目来源要求80%应与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相结合。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并于2012年12月7日前将选题审议会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各学院于2012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题审核工作,并将选题审核工作总结于2013年1月16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三、选派合格的指导教师。各学院务必选派责任心强且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明确指导教师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和学生需要阅读的有关资料。
五、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比例将控制在1%内,并记入《本科学生学籍、成绩登记总表》。
六、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审核表》。
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将《任务书》下发给学生。《任务书》务必由指导教师填写,不能由学生填写。《任务审核表》经主管院长审查后,于2013年1月16日前,由教务员将本院所有《任务审核表》的电子板,发E-mail至yuanp@mail.xjtu.edu.cn。6月底普查结束后将修改后的《任务审核表》重新发至yuanp@mail.xjtu.edu.cn,并用A3纸打印,一式两份,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一份由学院存档。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