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新增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的通知》(西交教[2013]30号),现有26门课程符合申报要求,请课程负责人于5月3日上午午9:00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答辩。具体安排见附件。
答辩注意事项:
1. 答辩时间为每人12分钟,其中个人陈述6分钟,专家提问6分钟。请答辩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2.教师答辩时应以课程体系内容的总体框架为主进行描述,并简要介绍课程定位、使用教材或讲义、教学方式和方法、考核方法等。
3. 需要进行PPT演示的,请答辩教师自带U盘或移动硬盘,教室提供计算机投影设备。
教 务 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