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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工作紧急通知
2014-02-27  点击:[]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⑤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⑥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全日制博士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对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刚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尚未开题,以及博士高年级即将毕业的申请人,不予推荐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

二、申报时间:3月3日之前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院评审时间:3月5日至3月6日学院评审推荐;

3月7日至3月10日学院公示并上报材料;

四、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3月20日至4月5日再提交)

2.《单位推荐意见表》(3月20日至4月5日再提交)

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5.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学习计划(外文)

6. 国外导师简历

7.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 2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12. 在籍证明

13. 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成果清单及摘要)

14. 获奖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三项)

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照片。

请拟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best365网页版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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