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发布日期: 2014-04-28浏览次数: 297西交教〔2014〕37号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新的本科培养方案,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立项范围
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分为常规项目和专项。常规项目内容围绕创新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等影响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供改革示范。专项主要围绕教学改革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特殊人才培养的机制与模式、教材建设和课程改革等进行深入研究与改革试点。
各单位可参照《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教改项目。
本次常规项目拟立项19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4项。
专项拟立项92项。其中,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专项拟立项35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青年项目20项;拔尖人才培养办公室专项拟立项15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0项;教材专项拟立项10项;课程专项拟立项32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仍未结题或无新的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参与过教学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成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一个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其他项目的主持工作。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人数不超过7人。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特别是承担通识类核心课程或大面积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工作。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⒈ 项目申报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文件,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所在单位参加初评。
⒉ 单位初评、推荐
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将上报项目排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上报材料为:①申请书(一式五份),②汇总表(一份),③电子版发送至ting.lee@mail.xjtu.edu.cn。
各单位每类别项目限报2~3项。
⒊ 学校评审
学校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审阅材料、答辩等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立项意见公示两周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管理
1.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16年6月。拟投入经费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教材专项1万元,课程专项0.5万元,青年项目0.5万元。
⒉ 学校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经费管理实行分期拨付、滚动资助的形式。对工作进展好的项目增加经费支持,对进展不好的项目,可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甚至撤销。学校鼓励建设成效突出的教改项目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项。
⒊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教学院长共同负责制。联合申报单位应协调好主持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研究分工和经费分配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⒋ 项目中期检查以学院自查、学校派专家参与的方式进行,并对项目研究结果组织专家验收,对其中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将继续资助。
附件1: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拔尖人才培养办公室
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