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基本条件中教学业务条件的审核办法的通知》(西交教〔2011〕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工作中的教学效果评价工作,请各学院(部、中心)报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申请教学效果评价教师名单及其相关授课信息。请完整、准确填写“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授课信息汇总表”(附件1),其中本科生授课信息制成一个表格报送至教务处,研究生授课信息制成一个表格报送至研究生院。请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发至相应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分别送至教务处、研究生院。
申请教学效果评价需保证本人授课学时不少于30学时,低于30学时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教师本人有需要回避的评价专家,请个人申请并经学院盖章后留教务处备案(回避专家限1人)。评价结果两年内有效,请勿漏报或重复申报,重复申报和后补报者不再受理。请务必保证通知到每位有申请评价需求的教师及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漏评价或影响评价组织工作。请务必告知报名申请评价的教师慎重调课,如确实需调课者务必提前以调课单形式告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教务处联系人:杨程 联系电话:82665857
电子邮箱:yangcheng817@mail.xjt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许超,纪洁菲 联系电话:82664184,82663852
电子邮箱:pyk@mail.xjtu.edu.cn
附件1: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授课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