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教学主任、任课教师:
2017年秋季高等学校学生及研究生教学用书即日起开始征订。为了确保2017年秋季全校所开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及时、准确到位,请各系所教学主任、任课教师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管理并确定本系所、本人所开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辅修课)所选用教材的版本(包括教材名称、书号、版次、作者、出版社)及使用人数。教师用书、自编讲义及配套的实验教材、教辅用书也请一并填写,并于6月23日前由教学主任审核后将附件1回复邮箱:fanxiaoying@xjtu.edu.cn。
由于每年秋季教材征订时间比较紧,补订教材很难保证课前到书,所以请各院系所一定认真落实订购,千万不要漏订。为了做到教材能课前到手,教材中心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配合教材中心共同做好2017年秋季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
1.根椐西交教[2002]63号、[2007]5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的全部教材及研究生的公共课、基础课教材,均由教材供应中心负责供应。未经学校批准,院(部)、系(教研室)、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直接销售教材或私订教材。因此,请各系所根据本科、研究生、双学位及全校必、选修课等的教学任务和教务处2007年3月6日文件“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办法”的要求,对教材工作进行认真的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慎重确定预订教材的版本。数量由教材中心根据库存及往年学生购书情况决定,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材使用计划表》(见附表1),经系所教学主任审核发教学秘书。批准选用后的教材若须变更,按照教务处2007年3月6日文件“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办法”的要求执行。并将变更信息及时告知教材供应中心,以防造成教材版本发放的错误。
2.根据国家扫黄打非办联[2006]38号、省教育厅陕高教办[2006]12号、学校西交教[2007]5号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外国教材。违反规定复制、出版、使用外国教材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院(含部)、系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对于无通用教材的课程,需要编写讲义的,也同时填写在《西安交通大学教材使用计划表》上,经系所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发教学秘书,底稿于6月30日前送教材供应中心印刷。
4.所开课程所用教材如果有库存,在教学内容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和老师沟通,尽量选用库存教材,以节约资源,减少经济浪费。
5.对2017秋季所开课程负责任课及确定教材版本的老师,教务员工作任务繁忙时,教材供应中心会与任课老师直接联系与沟通。
教材中心联系人:姚文庆
电话:82668011/8266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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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