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3〕32号
各有关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陕西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8号)精神,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细化。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将围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方案,突出重点,完成规定数量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含拟新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建设、省级教学团队建设、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子项目的建设情况将作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评价指标(子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见附件2)。
各高校要优先考虑本校立项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子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确保“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顺利建设与验收。
为了便于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编制了《201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工作指南》,请各高等学校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的“教育厅文件”栏目下载。
2013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高等学校按照“重培育、重建设、重质量”的工作思路,及时开展“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各高校在上报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
联 系 人:周 淼、贺 进 联系电话/传真:029—88668916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