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修订)
一、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衣衫不整不得出入教室。
二、上课前由班长组织同学擦净黑板。
三、保持良好课堂秩序。上课期间,学生不经教师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教室或在教室周围喧哗;不得将随身携带的电子通讯工具置于有声状态。
四、讲究文明礼貌。教师提问,学生应起立回答;学生发言,应征得教师同意。
五、保持教室整洁。不在教室抽烟、吃零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六、爱护公物。不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不得将教室内的桌椅及其它设备拆卸、挪移、搬走。
七、未经许可,不得在教室内搞非教学活动。
八、校外人员无旁听证者,不得进入教室听课(校外人员旁听本科生课程需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旁听研究生课程需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持证旁听者,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听课。
九、违反本规定者,任课教师及其他同学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教务处
200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