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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学校开设“中国传统文化”课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在大学生中进行文化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原国家教委1994年10月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中国传统文化课通知”(教高司[1994]192号文件)。
1995年,我校决定由当时的文化艺术中心主任钟明善教授负责,组织了面向在校大学生开设的“中国传统文化”大型系列讲座,邀请了全国及陕西著名学者教授,如余秋雨、肖云儒、陈忠实等,讲授十余场。这次大型系列讲座,在交大属于首次,因而在学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1996年,我们一方面继续举办第二次系列讲座,一面在部分院系试点开设“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同时着手组织部分教师编写《中国传统文化精义》。当时有9位教师参与教材编写与课程讲授,教材分为12章,分别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儒学与中国传统文化”、“道与中国传统文化”、“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哲学”、“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国古典美学”、“中国古典文学”、“中国传统艺术”、“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和“走向世界的中国文化”。1997年,学校将“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列入必修课,决定面向全校一年级学生开设。在经过5年的教学时间后,根据专家和学生反馈意见,教师人员的变动等情况,在原教材基础上,于2001年推出第二版教材。2007-2009年,在“国家十一五教材”的资助下教材再次推出修订版,增加了“科举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书法艺术”、“中国绘画”、“雕塑与传统艺术”、“中华经典与中国人文精神”等章节。调整了课程体系,授课内容,并在部分课堂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经过近14年的实践,“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作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已由不定期的系列讲座,发展成为一门公共必修课程,并在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成为本校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在高校开设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十分必要,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