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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设立“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4-10-21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研〔2014〕46号

关于在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设立“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职能部处:

为化解我省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出台滞后所引发的问题,实现收费改革平稳过渡,同时吸引优秀本科生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激励其潜心钻研,学有所成,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安排专项资金,针对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我校2013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参考,设立“2014新生奖助学金”,每学年资助标准如表1所列。

表1 “2014新生奖助学金”标准

专业学位种类(领域)

金额(元/生·年)

一等

二等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公共卫生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2009级医学七年制学生、2009级医学八年制学生

5000

3000

软件工程、会计硕士

3000

2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

1500

1000

其中,一等“2014新生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免试录取研究生(含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2009级医学七年制学生、2009级医学八年制学生);二等“2014新生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考研成绩优良、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考试录取研究生。

二、“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申请“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研究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已注册学籍的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9级医学七年制学生和2009级医学八年制学生。

(二)申请“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入学注册后,填写《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新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免试录取研究生直接初评为一等“2014新生奖助学金”获得者;审查通过的考试录取研究生,根据考研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在本院的指标内进行初评,确定二等“2014新生奖助学金”获得者。

(三)“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学院初评确定的获奖励资助研究生名单,应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对“2014新生奖助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反映情况,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本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2014新生奖助学金”每学年初发放一次。

四、获得“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仍可享受《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2号)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岗位津贴。

西安交通大学

2014年7月11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4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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