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在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设立“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通知》(西交研[2014]46号)要求,现对“2014新生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1、请通知已注册学籍的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新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于10月22日前交至学院。
2、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免试录取研究生直接初评为一等“2014新生奖助学金”获得者;审查通过的考试录取研究生,根据考研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在本院的指标内进行初评,确定二等“2014新生奖助学金”获得者。学院“2014新生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表情况如下:
学院
| 一等指标
| 二等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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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4
|
3、学院初评确定的获奖励资助研究生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填写“2014新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统计表”(见附件2),于11月3日前提交学校审定。各学院“2014新生奖助学金”初始数据见附件3。
4、学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