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14]87号)要求,现对 2015级和2016级“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免试录取的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长学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要求
1.一等奖占免试录取研究生的40%,二等奖用于奖励其余免试录取研究生。各系根据研究生生源学校、学科排名、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要素组织初步评审,确定本专业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学生名单。
2. 特等奖全校约50名,学院初评为一等奖的研究生可申请特等奖,填写“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特等奖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学院。学院按照不超过免试录取研究生总人数的5%向学校推荐特等奖候选人,学校统一组织评定,具体评定安排另行通知。
3.学院2016级“新生奖学金”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年级
| 一等指标
| 推荐特等指标
|
2015级.
| 共16人
| 2人
|
2016级
| 共16人
| 2人
|
4.时间安排
10月26日—10月28日各系推荐;
10月28日—10月29日学院评审;
11月2日—11月4日学院公示;
11月5日上报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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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14〕87号
附件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特等奖申请表